第10章:稿酬_娱乐逍遥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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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:稿酬

  两个人终于都平静下来了,黄芩月不再为这突然从天而降的大馅饼而忐忑,整个人好似也在那么一瞬间散发出一种贵妇的气质,只是一闪而逝。

  唯一看得到痕迹的就是那原来时刻生计发愁紧绷的脸上,多了一抹儿幸福的红晕,也不知是因为自此走出了贫穷,还是因为自己的宝贵儿子有了出息,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吧。

  对于老妈似乎年轻了好多的具体的原因,叶洛不会傻傻地去问,那换回来的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温柔的一巴掌。

  有些事情不必也没必要去刨根问底,只要老妈高兴了那就是自己最大的收获,叶洛心里默默地想。

  记得这是自己少有看到的场景,母亲几乎一辈子都像一台动力充足的机器,日夜不停地工作为生活奔波。如今能让老妈幸福,叶洛心里是甜甜的、酸酸的,但又夹有一点庆幸,庆幸这一时刻来的不算太晚。

  “小洛,晚上想吃什么?妈给你做!”

  黄芩月下地穿上鞋,撸起袖子回过头对叶洛说,一副你想吃什么我就能做出什么的酒店大厨样子。

  “啊?”

  叶洛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,好吗,两个人中午都没吃饭,好像净顾得去一遍遍地数钱了,而居然都没有一个人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五脏庙在他们等着祭奠,也没听到阿黄在饥饿中可怜的呻、吟。看来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,不可小觑啊。

  (阿黄:阎王还不差饿鬼呢,主银你们能不能不要忽视我这个保镖,能不能不忽视,不忽视,视...)

  “妈,咱们吃烙饼吧!”

  叶洛给出自己的建议,其实他到不是真的馋那么一顿饼,因为在梦里虽不是山珍海味吃个遍,但这一般面食还勾不起叶洛肚子里的蛔虫。

 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自己所处的年代,在这样的时间里,如果不是节日或是来亲戚的话,没有人会奢侈地给自己做上那么一顿面食。

  叶洛知道老妈一年到头吃的细粮都是有数的,不是不想而是吃不起,如今有这样的条件,怎能不借此改善生活呢。

  “咦,把它给忘了!”

  用两手抱着脑袋躺下,叶洛这才看见刚才被忽视的夹在信封里的那张纸。

  “咦,刚才有吗?”

  叶洛想了想。

  (信:你个赤、裸裸的财迷,你把我给赤、裸裸地忽视了.我要抗/议这不公的待遇,同样是纸,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呢,不就是他们穿的衣服比我花花些吗,有必要那样吗,论面积,哪张是我的对手)

  打开信纸,仔细地浏览:

  “叶洛:

  你好,又一次给你回信,你著的《诛仙》在我报上连载顺利,吸引了一批大量的书迷,对我报的发行量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,在此表示感谢,信中钱是你的稿酬...”

  信上对叶洛收到的四万两百元做出了了详细的解释,叶洛原来都没关心自己的稿酬怎样。

  原来现在的明报的稿费从千字一百五到六百不等,对于叶洛的这个新人,由于第一次,所以给的稿酬刚刚过最低线,给的是千字两百元,当然说明一下,这里的钱是港元。

  叶洛的一至四册总字数为三十八万左右,而港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一百比六十五,所以叶洛的稿酬是四万九千四百多,不过这是税前,因为叶洛人不在香江,所以明报编辑部就帮他把个人所得税给交了,最后剩下的四千两百元才是他的最终收益。

  不过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因为《诛仙》的畅销,编辑部最终决定将叶洛的稿酬提高到中等,即三百五十元,当然这只是他的后来部分才有的待遇,前面就不算了。

  对于此,叶洛是非常的高兴,难得啊,钱会愈来愈多的,算了下还有将近一百万字的稿酬,想了想,好多钱啊?

  信中另一个重点就是催叶洛的手稿了,毕竟如果断档的话会造成声誉上的影响,无论对明报还是叶洛。

  不过相信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,因为叶洛差不多已经在打扫尾声了。

  只是攥在手里没邮而已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,什么时候都得留一手,这是叶洛在梦中得到的教训。

  尤其是现在自己正指望这本书翻身呢,就得更加谨慎。虽然信任明报那样的大集团,但谁知道会不会在半路上出问题呢。

  对于用信寄钱这个事,叶洛现在都还有些心惊胆战,若是被人半路截走这么大一笔钱,哭都找不着地方去。感谢这个年代,感谢这个年代里人们的朴素和操守。

  “读过《诛仙》,感觉创意新颖,愿再接再厉!”

  看到最后,居然出现一个大大的惊喜,信的末尾居然有一句写得行云流水、遒劲有力的的话。

  金大侠啊!居然能给自己留一句鼓励的话,简直无法想象啊。

  这比那四万多元都值得让叶洛心醉神迷,多么难得,多少人都寤寐求之,求之不得,辗转反侧啊。

  有时间一定将这话裁剪下来装裱在墙上。就是不知道金大侠获悉自己的作品是剽窃来的,会不会把他练的查拳用在自己的身上。不过现在已经没时间考虑这些了,叶洛还在手舞足蹈,他已经乐不可支地忽略一切了。

  对于金大侠只夸赞《诛仙》的创意,而没涉及情节和文笔等,叶洛并不感到意外,毕竟对一个能写出“飞雪连天射白鹿,笑书神侠倚碧鸳”总共十二本,不因时代变迁而褪色的经典的作者。

  即便原版《诛仙》也未见能引起人家重视,何况现在的版本还夹杂着叶洛的私货呢,叶洛的写作水平肯定和肖鼎无法比拟。

  “不过若是让金大侠知晓《诛仙》的作者是一个十四岁,还未成年的孩子的话,也许会有多一句夸奖的话呢。”叶洛是人心不足蛇吞象,臭屁地想着美事。

  “到底要不要透漏自己的年龄呢,要不要呢,要,不要,要,不要...”

  叶洛掰着自己的手指头在那做着让人作呕的游戏。还好没被阿黄看见,否则叶洛以定会被狗仔鄙视,然后就成为全村的鸡鸭鹅猫,猪羊牛驴界里的笑料。

  “小洛,快来帮把手。”

  黄芩月已经撸起袖子揉起了面,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独特的气息。

  人逢喜事精神爽,干活也麻利多了,不一会儿,饼就已经擀好了。

  “来了,妈,多加点油!”

  “好!”

  “要金黄色!”

  “好!”

  “我来倒!”

  “好,依你!”

  “你个兔崽子,哪有这么糟弄的,放这么多!”

  “哎呦,没事,反正没了再买嘛!”

  叶的无辜揉了揉受虐的脑袋,看来老妈还是没适应新生活呢

  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不能有钱就忘本啦,要节约,知道么?”

  听着老妈的说教,好吧,叶洛承认自己有些飘,有些浮躁了。

  “每个人的身边就应该有那能在关键时刻拉你一把的人,不是每个人都能被金钱或是其他砸到都能保持本性。”

  叶洛领悟了这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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