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日_开局一把刀[种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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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日

  扩建一时爽,收拾火葬场。

  昨晚,直到晚饭后,黑毛还赶工了一小时左右,才将储藏室扩建完毕,那么多食物堆在温暖的大厅里自然不行,温迪只能忍着困意,和黑毛一起将所有木桶铁箱等物再重新搬回储藏室里。等到把所有箱子搬完,已经到了凌晨。温迪一番劳碌过,过了累点,反而不困了,黑毛也不困,他说他饿。

  “煮个粉吧,熟得快。”温迪说的是红薯粉。

  她把石碗架在火灶上,烧一碗水。在等待水沸腾的过程中,温迪处理食材,切下几片火腿,取一捧蘑菇,两个鸡蛋,一把红薯粉丝。这次宵夜的主题讲究的是饱肚和快手,温迪就怕程序太多,等她把夜宵做好两人的饿点也过了。吃饭这种事,要的就是饿了吃,馋了吃,心满意足地吃。再美味的东西,硬塞进嘴里,总会减几分滋味,很可惜。

  蘑菇切片,冷水下锅,等水沸腾了就下红薯粉,煮到半熟时下火腿丝和鸡蛋,这时石碗里的水已经蒸发了一半,汤汁收浓,温迪再往里头倒点土豆淀粉,擓一勺辣椒酱拌进去,再加一点点盐就很有味道了。如果还觉得不够开胃,可以加一点梅子汁,黑毛没要,温迪自己试着榨了点梅子汁到自己的碗里,再从石碗里夹出红薯粉,稍微拌一下,粉里就有了淡淡的酸味。

  她确实很喜欢酸辣口的东西,越复杂越值得细品。

  不过吃到一半她又打起瞌睡,赶紧吃完,用水漱了口,就各自去睡觉了。

  ……

  天亮,阿黄的叫声把温迪吵醒。

  她揉了揉眼睛,还是困,难得地想要赖床,不想起来。

  可阿黄一直叫,虽然它的声音并不刺耳,但也蛮扰人清梦。

  连黑毛都听不下去了。

  “我们吃狗肉吧?”他缩在睡袋里撺掇温迪。

  “又不缺肉。”温迪伸手在旁边摸了摸,找到外衣,赶紧拿过来蒙住头。噪音的压力顿时没了。她接着睡,等到外面已经很亮了才从床上爬起来,等她苏醒时,黑毛也起床了,正蹲在院子里洗土豆。

  “你起床啦?”他笑着说,“我正打算做饭呢。”

  “我来。”温迪匆匆打断他,庆幸自己醒得及时。

  她直接接手了黑毛的工作,把剩下的土豆洗完。洗都洗了,今天干脆就吃土豆。

  “我想吃土豆汤……”黑毛在旁边说。

  温迪顿时更庆幸自己及时制止他。

  她摇头:“你去把装火腿的箱子拿给我,再装一碗花生油来,拿黑胡椒粉和辣椒粉。”看到黑毛一脸茫然,她了然,“那你帮我点火吧,烧水,准备煮饭的工具。”她进储藏室里,亲自拿齐所有食材,再拿了盐和谷子。山洞里并不只有一个石臼,温迪拿了一个小型石臼,依旧完成将谷子捣成谷壳和米的工作,再用水分开谷壳和米,淘米,煮饭。

  接下来,温迪从土豆里选了几个外形规整的大土豆,它们的共通点是表面的坑洞较少。

  选好土豆后,温迪开始片火腿,截取了四片左右,就将火腿放回储藏室。

  她先处理土豆。

  在土豆底下垫两根筷子,然后用刀片土豆,切深但不切断。接下来,在烧热的铁箱里上架子,把切好的土豆全部放入蒸半个竹筒时,使土豆煮至半熟。在蒸土豆的时候,将火腿切成和土豆横切面大小相近的小片,它本身就比较薄,切好后容易断裂,需要谨慎地叠起来,转移到瓷盘里,整齐地竖起来,再用刀修理成一致的形状,由上至下切断即可。切下来的边角料等下也有用处,并不浪费。

  这时土豆已经蒸好了,取出,用筷子小心地拨开土豆切口,将切薄的火腿一片片放进去,一片土豆隔一片火腿,恰宛如一张手风琴,因此这道菜的名字很有趣,叫“火腿手风琴薯”。弄好后,在土豆表面刷上一层花生油,接着撒调料。温迪选择的调料是黑胡椒和辣椒粉,密密麻麻撒在土豆上。其实她还觉得有点可惜,如果此时紫菜已经晒好,她就能烤海苔,捏碎的海苔更适合撒上这道“火腿手风琴薯”。

  火腿本身咸味足够,因此温迪考虑了一会,没有放盐,将这几个手风琴土豆放上木盘,再将木盘放入烤箱。烤前烤箱底下一直烧着火,这就是所谓的预热了,等温迪做好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后,就将装有手风琴土豆的木盘放进烤箱上层,盖上木盘——土豆已经蒸过,火腿本身是熟的,因此只需要烤一个半的竹筒时就行。

  光吃可填不饱温迪和黑毛饕餮化身般的胃,所以,她煮了饭。

  不过,温迪不想只用一道菜佐食,她进储藏室搬出一个装雕梅的木箱,小心地开启。根据她的笔记,经过长久的酿制,雕梅已经成熟,可以开封食用了。果然,等到温迪打开箱子,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甜香味,还带着一股很淡的酒气。与糖有关的食物发酵后难免会有这种味道,但并不难闻,反而更让人食指大动。

  她舀出一勺梅子,余下的重新封存。

  首先取出十几个雕梅,装进碗里,作为开胃菜,可以直接食用。温迪交给黑毛,叫他把这个碗放到餐桌上。她叫他的时候,回头看了一眼,有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在逗阿黄,不过等她一喊他的名字,黑毛就顿时像触电一样迅速撒开阿黄,整个人腾跃起来。他紧张地看了她一眼,温迪也迅速回头,假装没看到。

  “我,我,我,来帮忙。”

  “嗯。”温迪干咳两声,忍住笑意。

  “还需要我做什么吗?”黑毛特别特别心虚,讲话的声音非常小声。

  “没什么事了,我自己能做好,你接着去和阿黄玩吧。”

  “哎……哎?我没玩它!”黑毛梗着脖子不认账。

  温迪转过脸笑,不听他的辩解。

  反正她不忍着笑声,黑毛被笑得脸红红的,没一会儿她就听见脚步声远去。

  看来还是没忍住,回去玩阿黄了。

  她将煮熟的玩挖出来,在木盘里铺开,在这种天气里,冷风吹一两分钟,就能把饭吹冷。温迪等它降温后就迅速把它重新铲进碗里,保持温度,接着手伸进去挖了一团饭,在手里搓圆,拍扁。她取一颗雕梅,放在饭团中心,用拇指压实,再抓一小把切碎的火腿丝和雕梅包在一起,像搓丸子一样把饭团搓好,将“馅料”包在饭团中心,最后用双手将它捏出一个梯形,在梯形顶端的平面上擓一小勺梅子酱。

  她做好一个饭团,先自己拿在手里吃了一口,然后两口,三口,吃光。

  “不错。”温迪冷静地给出评价。

  她选择的三种馅料都是开胃性质的,微甜,酸,咸香,和饭都是很好的搭子,而且它们的味道都比较清淡,并没有攻击性,即使同时塞进同一刻饭团里,就算一口咬下同时吃到这三种馅料,也不会感觉到矛盾和冲突,它们相互包容,只会让食客吃完还想吃。连温迪这个厨师都中招了,她差点打算速捏一个再吃。

  是什么拦住了温迪的手和馋?这可纯粹靠一名厨师的修养了。

  温迪忍住嘴馋的感觉,继续做饭团,她准备的馅料用完时,米饭也同时用完。

  “这就叫专业。”温迪小小地给自己鼓鼓掌,扭头喊,“黑毛!吃饭啦!”

  “来了来了。”黑毛答应着跑过来,急匆匆忘了把抱在怀里的阿黄放下。

 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跑到温迪面前,他看着温迪,温迪看着阿黄,阿黄看着他,他看着阿黄,阿黄看着温迪,温迪噗地一笑。

  “我没……”

  “我知道,我知道。”温迪拍拍他的肩膀,“我懂。”

  她一脸诚恳仿佛能明白黑毛的郁闷……

  礼节性的明白,明白个鬼咧。

  她笑死了。

  黑毛怎么这么傲娇啊?

  “幼犬都是很有魅力的,不是你的错。”温迪温柔地劝解他。

  “我没……”

  “我懂!我懂,我真的懂。”温迪假惺惺地安慰他心里还是笑得要死。

  “嗷?”唯一幸福的只有无知的阿黄,它的快乐只有餐桌上近在咫尺的香气。

  温迪扔给它一个饭团,火腿不多,主馅料是梅子,阿黄嫌弃地吐掉雕梅和梅子酱,舔干净雕梅表面的糖,吃光了米饭和火腿丝。温迪看它喜欢,从手风琴土豆里拆出几片火腿扔给它吃,阿黄全部用嘴接住,吃干净了还舔嘴,意犹未尽。

  “没有了。”温迪摊手,“再吃你就要胖了。”

  “胖了也好……”黑毛阴森森地说,“拿它炖汤。”

  “你舍不得的呀。”温迪笑眯眯地捅刀子。

  “……”

  “吃饭。”

  “哦。”黑毛真的要被欺负哭了。

  饭后,温迪提出要去野猪林,被黑毛否决。

  他的理由很简单,月圆那天的野猪太凶猛了,攻击性超强又从野猪林里跑出来,如果他们找不到羊,难道要被它追一辈子?

  温迪也有反驳意见,“也许那只野猪只是因为受到了月圆的影响才会变异。”

  她的意见也有论据支持,如果所有野猪都肆无忌惮,为什么那天只有一只野猪在外面?

  要是它们不再受困于野猪林,早就应该下山觅食了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但我不希望你冒险。”黑毛打出感情牌。

  温迪吃了一颗雕梅,朗声道:“那不如这样吧。”

  她的意见是,提前在野猪林外面布置陷阱,随后进入野猪林试探,如果它追出野猪林,就引去陷阱。毕竟草原那么大,羊群飘忽不定,如果只指望由羊群来救命,这样薄弱的安全保障不足以让黑毛安心。

  黑毛想了想,接受她的建议。

  于是两人立刻行动,上山去挖陷阱,到了傍晚,挖了六七个深坑,表面做好伪装。

  下次来野猪林,就可以用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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